巴中市恩阳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21年5月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集团公司,主要从事国有资本投资与资本运营、融资管理与服务、国有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市政建设、乡镇供水、人力资源等。集团下设全资或控股子公司6家,集团资产规模206亿。
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21年5月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集团公司,主要从事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综合运营服务,城市(集镇)综合运营管理服务,乡(村)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以及综合性交通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等。集团下设全资或控股子公司8家,集团资产规模51亿元。
为进一步优化区属国有企业组织架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巴中市恩阳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
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
二、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职业素养优良,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较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二)任职资格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8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人选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3.具备应聘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
以上职位年龄、任职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3月28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9.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4月10日18:00
2.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gqrcfw.com/url.html?url=sdyFNO),按系统提示要求准确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或将《报名表》、个人承诺书及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bzseyqgzj@163.com)。本次2个职位同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对因个人操作不当,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报名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2)、《个人承诺书》(附件3)。《个人承诺书》需打印并签字,在报名系统内指定位置上传扫描件,格式为JPEG、JPG、PNG、PDF均可,大小在200KB-3M以内,要求图像清晰。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等)、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3)近期2寸电子版证件照,照片为应聘人员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格式为JPEG、JPG、PNG均可,大小在5-50KB以内,要求图像清晰。
(二)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等,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符合职位要求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职位比例不得低于2:1,若达不到比例要求,则取消该职位选聘。
符合条件者,将通知提供报名资料原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任资格。
(三)综合测试
根据职位需求,将采取履历业绩评价、面试等方式开展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财务管理能力及从业经历等。
1.履历业绩评价。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履历业绩情况与应聘职位的匹配度。履历业绩评价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履历业绩评价得分占综合成绩的30%。
2.面试。根据履历业绩评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按照不低于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履历业绩评价得分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5:1的,该职位履历业绩评价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财务管理、风险管控、业务能力、专业素养及职业操守等方面。面试方式根据选聘需要合理确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得分占综合成绩的70%。
(四)确定考察对象
1.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根据综合测试结果综合研判,原则按照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对不能实现差额考察的职位,根据选聘需要决定是否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
2.体检。对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开展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组织考察
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含背景调查),并查阅个人档案、发布考察公告等。考察方式根据职位需要和人选实际合理确定。经选聘工作决策机构审议研究后,认为某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取消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聘人选,不唯分取人。经选聘工作决策机构审议研究后,认为某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取消选聘。
(七)聘前公示
对拟聘人选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任
经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依法依规办理聘任手续,聘期3年。聘任人员试用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不再聘任。
四、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
(一)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董事会按照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及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岗位续聘及退出的重要依据。聘任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个人应当先行作出书面承诺,聘任后不再保留原有编制身份。
(二)聘任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
(三)聘任人员如符合我区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如聘用期满、工作成效突出且符合相应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区属国有企业内交流使用。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
选聘过程中,各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任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选聘工作决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递补事宜。
(二)本次选聘主要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相关事项,请广大应聘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联系人:19136153805(李老师)
区委组织部:0827-3368125
区国资局:0827-3368583
(二)监督投诉电话:0827-3368126
电话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3.个人承诺书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74-E8EFB8C65D8CE8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