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7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犯罪记录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机关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条件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35周岁及以下,专业除音乐、美术、体育等艺体类以外的其他专业。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并从事过办公室工作、党务工作、法律工作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3月24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48275867@qq.com。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和证件:
1.《宜宾市妇女儿童教育服务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应聘者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有关执(职)业(职称)证书。
5.有工作经历的,由工作单位或相关组织机构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可附1-2页业绩材料)
四、工资待遇及试用时间
(一)工资待遇:基本工资3100元/月+五险一金+绩效奖+其他福利(其中,工作满一年以上给予绩效奖)。
(二)试用期:1个月。
五、其他事项
(一)宜宾市妇女儿童教育服务中心根据招聘工作情况安排笔试、面试,将电话通知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应聘者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逾期未参加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
(三)报名咨询
联系人:罗予寂;联系电话:0831-8083502,17748722983。
附件:点击下载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oRNUXzh809VPB5Y0twd_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