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自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以来,在射洪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期满离岗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招聘原则、方式及名额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的原则,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计划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2名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实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在射洪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1987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射洪市西部计划项目办出具的期满服务证及服务鉴定表;
5.具有适应岗位聘用条件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正在禁考期内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射洪市人事考试中心(射洪市同仁路141号,市人社局二楼4号办公室)。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射洪市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服务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即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过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核实施
考核招聘工作由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射洪市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和人际关系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考核成绩为考核最终得分。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成绩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相关事宜将在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如所有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聘用考察
由共青团射洪市委员会会同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聘用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6191020,共青团射洪市委0825-662450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实际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岗位。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工作不满5年一律不得调流动。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核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核或体检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视情依纪依法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十、特别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射洪市人民政府网站、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核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本公告由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共青团射洪市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6191020
共青团射洪市委员会 0825—6624508
附件:1.射洪市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点击下载)
2.2023年射洪市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射洪市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来源:https://www.shehong.gov.cn/zkxx/-/articles/469343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