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有情况需反映,请于公示期内(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21日,7个工作日)以真实姓名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市委宣传部机关纪委或市委宣传部干部科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
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833-2446619
市委宣传部机关纪委 0833-2442330
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0833-2443340
附件:2022年乐山新闻网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点击下载)
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
2023年3月13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5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