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辅警6名(男女不限),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工作地点在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急需的专业技术、专门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身高和视力要求:男性辅警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辅警身高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不低于4.8;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扣除五险一金,月平均工资2800以上。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考试过程务必佩戴口罩。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本人在报名时提交《乐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
2023年3月21上午9:30-11:30。
3、笔试地点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具体地点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2023年 3月27日上午9:30开始进行。
3、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确定的具体地点为准。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公布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综合排名。
六、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在面试当天下午14:30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或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体能测试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4×10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进行,体检相关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并要求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由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实施考察。非乐山籍考生由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
九、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聘用报到。考察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合同签订。考察合格人员报到后,由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十、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携带。
(三)本次招聘从报名至聘用各个阶段,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调整、补充、提示等所有事项均会电话通知到人,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在“策马扬边”、今日马边、乐山交警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招考单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如因考生没有看公告而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从报名至聘用各个阶段,请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有违反,一律不予录取。
本公告由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833-4520138
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3月10日
来源:http://mb.leshan.cn/Item/8376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