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2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
人事处:0818-2790069
纪 委:0818-2790019
附件: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考核招聘博士人才拟聘人员名单(第二批)
四川文理学院
2023年3月9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9028E0FB966DBF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