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并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以上(含3年)的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具有从事动物防疫、乡村兽医10年以上(含10年)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中专以下学历。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2020年以来达川区动物防疫专员未续聘人员不纳入特聘乡镇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招聘条件
1.男女不限,男55周岁以下(1968年3月1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后出生)。
2.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科技素质,懂电脑操作。
5.具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技术专长。
6.熟悉动物免疫、检疫、疫病普查、疫情报告、动物常见病诊疗、消毒等兽医常用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过时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达州市达川区畜牧发展中心215室(地址:达州市达川区通州大道365号),联系人:王小文;联系电话:0818-8151292。
(二)资格审查
达川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条件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凡符合条件的招募对象,到达州市达川区畜牧发展中心215室填写《达州市达川区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提交学历证明、身份信息、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报名信息应真实填写,否则视为放弃特聘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招募资格。
(三)技能考核
达川区农业农村局成立考核小组,择期对报名应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人员统一进行技能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研究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达川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签订协议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由达川区农业农村局与之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服务期限一年。若有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被解聘,可按照技能考核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三、服务任务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动物防疫技术培训,普及防疫知识。
(二)负责责仼区域内疫情监测报告,及时按程序上报辖区内疫情,同时做好采样工作;协助做好动物疫情查源扑疫工作,并对受威胁区的动物实施紧急免疫。
(三)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配合基层干部、动物防疫人员,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疫病防控、生产养殖水平,指导畜禽养殖场(户)科学健康平稳发展畜禽养殖。
(四)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五)指导督促村级防疫员开展好动物防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六)为区农业农村局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七)协助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服务期间管理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隶属于区、乡(镇)双重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就业培训和待遇经费保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员安排、监督其任务落实,区、乡(镇)两级共同对其进行日常工作考核。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不得安排其从事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职责以外的工作任务或随意调动工作岗位。
五、劳务待遇
每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劳务费标准为:3万元/年,包含动物防疫专员的服务报酬、差旅费用、培训资料等开支。岗位劳务费由区农业农村局依据服务满意度及工作考核结果按季度打卡直发到每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个人账户。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不列入我区动物防疫在编人员管理,不享受在编防疫人员其他福利待遇。
六、工作地点
本次招募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地点拟在南岳、大树、万家、渡市、赵家、罐子、米城、虎让等乡镇。首先聘用填报定向乡镇人员,如乡镇出现空缺名额,由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从服从调剂人员中按技能考核成绩和学历从高至低依次替补。
附件:2023年达川区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日
来源:http://www.dachuan.gov.cn/news-show-1435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