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共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招聘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0日(8:30-11:30,15:00-17:30)(非工作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怡景路1号1栋),联系方式:0830-3124440。
(三)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简历1份;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依据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
(二)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相应调减招聘人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和城管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面试按照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经考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
(五)聘用。首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递补。在体检、考察、试用阶段有不符合聘用情形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可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方式。聘用人员与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工作。
六、其他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并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
附件: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招聘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招聘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督察支队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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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
所学专业 |
岗位职责及要求 |
用工方式 |
考试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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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法辅助 |
1 |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从事资料整理、设备管理、驾驶等辅助性事务,具有驾驶证C1及以上,3年内无重大安全违法记录 |
劳务派遣 |
笔试+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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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执法辅助 |
3 |
4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等辅助性事务 |
劳务派遣 |
笔试+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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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3811aa055eb9421d8a32881f77084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