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37202851
中共丹棱县委组织部:(028)37200959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202103
本公告由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7206526。
中共丹棱县委组织部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4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