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人员,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其中:男、女各2名。
(二)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集中受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人员,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
(三)报名人员需符合《2023年公开招聘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因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的;
6.曾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纪律规定被解聘的;
7.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上午09:00-2月16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自行下载《2023年公开招聘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完整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网络报名资料:
(1)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扫描件;
(2)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容量15-30kb)电子版;
(3)《报名表》(自行下载电脑填写并上传1寸照片至相应区域)电子文档(word格式);
(4)请考生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将网络报名资料电子档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叙州金才2857742091@qq.com),未按要求上传或未在报名时间(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提交网络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联系电话:0831-6252872。
注:1.以上所有证件资料需全部归纳到《报名表》word文档中进行上传;2.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按照“招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标题格式命名。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2)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纳考务费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用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时间:2023年2月17日09:00-2月17日18:00。
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康宁路58号体育馆1-12号门市(现场资格审核联系电话:15892545227)。
2.本次招聘不设网上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须由本人现场提交如下资料:
(1)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考试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4.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务费。参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面试每次收费8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
1.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集中受理中心岗位只笔试不面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包括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
(3)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
(4)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作为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后可将开考比例调整为1:2。降低开考比例都达不到开考要求的调减相应岗位。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倍的人数(降低开考比例岗位按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符合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相同,按学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以上均相同的加试后确定名次。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进行笔试后不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3.如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4.不面试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由金才人力资源公司另行通知。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用工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政审
由招聘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审,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包括思想道德、能力素质、守法廉洁情况,进入政审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审查现实表现。政审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合同签订和工资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金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安排工作。用工单位负责编外人员的工作安排、日常管理、考勤、考核等,并将管理情况通报金才公司,金才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相关约定,并结合用工单位考核情况对编外人员进行聘用、辞职辞退、处分、档案管理等。未经用工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集中受理中心岗位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含应当由职工本人承担的社保等),均由金才公司支付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编外人员的下乡补助、工作餐补助和工会慰问由用工单位支付。
九、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试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此提醒。请应聘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十、解释与咨询
(一)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金才人力资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1-6252872,0831-6610158)。
(二)招聘信息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站(https://www.ybrc128.com)和“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发布,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告知。
附件1:2023年公开招聘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1:
2023年公开招聘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名额 |
年龄要求 |
最低学历 |
专业 |
应聘条件 |
考试形式 |
综合薪酬 |
1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员岗位1 |
2 |
35周岁 及以下(不满36周岁)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 报考 |
笔试+面试 |
与现聘用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员薪酬一致 |
2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员岗位2 |
2 |
限女性 报考 |
笔试+面试 |
||||
3 |
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集中受理中心岗位 |
5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男女不限 |
笔试 |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含应当由职工本人承担的社保等) |
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13日
来源:https://www.ybrc128.com/exam/20902/25333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