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内江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
2023年2月19日(星期日)。
四、体检要求
(一)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请及时与招录机关联系。
(二)参加体检人员不吃早餐,须佩戴口罩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体检费(每人现金550元,具体以体检医院收费为准)。
(三)参加体检人员请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集中(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57号),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电子记事本、液体类物质(已携带的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五)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咨询电话: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0832-2058049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2月8日
来源:http://www.njpta.org.cn/newsDetail/13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