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了2022年下半年达州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集中报到地点
本次体能测评分两批次进行,考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在2023年2月2日前,自愿选择参加第一或第二批体能测评并填写个人申请(见附件2)。
第一批:
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2023年2月3日(星期五)8:30,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301号)。
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2023年2月3日(星期五)8:30,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大门口(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299号)。
第二批:
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8:30,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301号)。
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8:30,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大门口(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299号)。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及标准
共三个项目:
(一)纵跳摸高
(二)10米×4往返跑
(三)女性考生800米跑,男性考生1000米跑。
体能测评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四、体能测评相关要求
(一)考生需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报到,未按时报到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测评的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须仔细了解测评规则并按照对应的编排分组情况进行检录、测评。在测评中,考生须根据本人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若因本人原因发生人身意外,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体能测试前需本人填写《达州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承诺书》(见附件3)。
(四)考生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
(五)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已经携带的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报到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能测评期间一经发现考生带有通讯工具,取消考录资格。
(六)体能测评过程中,如遇下雨等足以影响体能测评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具体测评时间另行确定,考务人员将现场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
咨询电话:0818-2252609(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0818-2181010(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附件:1. 达州市2022年下半年达州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名单
2. 个人申请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2023年1月31日
来源:http://www.dzrsks.com.cn/newsDetail/73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