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水利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1.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23年2月1日(星期三)上午7:00前到光大金融中心大厦3号门(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7号)门口集中,统一前往规定医院进行体检。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根据有关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的医院收取。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吸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早晨勿嚼口香糖。
4.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同时为了避免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5.体检当天请勿戴隐形眼镜,请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医院将根据报考职位检查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五、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水利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附件: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水利厅
2023年1月18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45444462E77B1C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