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是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一级子公司,重点产业企业之一。公司注册资本金20亿元,作为全市国资国企参与城市开发运营的市场化主体,坚持“经营城市、平衡运营”思维,秉承“人产城”协调发展的使命,承担城市区域开发建设、运营和产城融合发展的职能,以片区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商业运营、资产管理、科技服务、产业投资为主责主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具体职责以及任职条件详情见招聘岗位与任职要求(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二)具备应聘岗位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具有团队精神,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且亲和力强。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学习开拓精神和进取精神。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行政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被聘任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参加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18:00。
(二)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确认本人符合岗位条件后,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投递至指定邮箱:ybfzccgs@163.com(邮件主题请按“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格式注明,务必按要求发送)。
(三)资格审查
1.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职称/职(执)业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身份证件记载为准;应聘登记表须附正面免冠照片。
2.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无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测试。应聘人员根据公司通知的测试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各岗位录取人数,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
(六)考察。拟聘用为公司中层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考察或背景调查。
(七)聘用。本次招聘岗位试用期为2个月,入职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六、薪酬待遇及福利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和正式录用(任职)后的薪酬,按《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凡经录用(任职)员工,公司依法依规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七、联系电话:0831-5956038
八、其他事项
(一)简章中涉及年龄、工作年限、任职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2月28日。
(二)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若公司经过综合考察,认为该岗位应聘人员未达到公司要求,可取消该岗位人员聘用。
(四)根据我公司实际需要,保留对应聘者实际聘任岗位进行一定程度调整的权力。
(五)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学历、履历等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对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专项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如涉及违规违纪情况及相关投诉举报,由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受理和调查处理。
(七)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与任职要求
2.应聘人员登记表(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KQQzvdADQ-3cAeNv35q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