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公安局《关于遂宁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下半年遂宁市政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职位排名以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考生笔试成绩、职位排名以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按招考公告有关规定确定)采取点对点查询方式在有关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职位排名以及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考生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报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统职位的考生请登录遂宁组工网“遂宁市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
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按考生报考职位分别由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宁市人民检察院、遂宁市公安局、遂宁市司法局负责。
法院系统职位资格审查地点: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遂宁市河东新区云竹路2号)。
检察院系统职位资格审查地点:遂宁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律师接待室(遂宁市河东新区圣泉路192号)。
公安系统职位资格审查地点:遂宁市公安局正门接待室(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北路30号)。
司法行政系统职位资格审查地点:遂宁市司法局311室(河东新区香林北路270号)。
(三)面试资格审查携带资料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注意事项
1.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报考公安系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时,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逾期不到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3.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因材料不齐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者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都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请尽量携带现金缴费),领取《面试通知书》。
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如产生递补,递补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将在遂宁组工网另行公告,请有递补可能的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安排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暂定于2023年1月14日(星期六)举行。面试具体事项将在“遂宁组工网”另行公告。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请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请考生按本人报考职位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宁市人民检察院、遂宁市公安局、遂宁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联系。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25-2989391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825-6183012
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0825-2239837
遂宁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825-2510201
遂宁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825-2220786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23年1月3日
来源:http://www.snswzzb.gov.cn/ArticleShow5.asp?ArtID=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