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成都市司法行政系统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请考生自行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网址: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输入身份证号查询考试成绩、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月5日(星期四)9:00至12:00。
地点:成都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
(三)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应出具所在学校校级毕业生主管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上述流程进行。递补资格审查将于2023年1月9日进行,有关事项将提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二、面试安排
(一)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1月15日(星期日)。
参加面试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到达考点,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点候考,8:30时考场大门关闭,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3.考生面试顺序由面试当日抽签决定。考生抽签时只能抽取一次、一签,不得重复抽签,也不得相互更换面试抽签单。否则视为面试作弊,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5.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6.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统筹负责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成都市司法局具体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职位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联系电话:028-61888765)。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请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请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按照成都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N95型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除核验身份和面试答题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须全程佩戴N95型口罩。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司法局
2022年12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52160/2022-12/30/content_a138d5a25f9d41a9ac2f6083885390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