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详见附件1。
二、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2。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23年1月4日9:00至18:00的工作时间。
审查地点:
(一)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26号508办公室;
(二)四川省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415办公室。
四、面试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一)《报考信息表》2份(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四)《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此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应聘资格。
(四)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发给其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资格审查原则上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如确因疫情等特殊情况不宜进行线下资格审查、当天无法到达、确需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请于2023年1月4日12:00前与工作人员沟通并书面说明原因(同时附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报告等证明材料),经同意后进行线上资格审查。线上审查考生除提供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外,另需提供手持本人身份证的照片(拍照时,确保身份证人像面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体拍进照片,露出五官,脸部不要有遮挡物或有阴影)。
(六)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天府健康通”提前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参加资格审查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资格审查入场处,请考生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绿码查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应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或应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资格审查可能会调整日程或审查方式,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咨询电话: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028-85174652
四川省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028-86118620
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028-86110025
特此公告。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点击下载)
2.四川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四川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19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CD9337911C6A387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