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人有申报不实的情况,一经查实不符合加分规定的,取消被公示人加分资格,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仁寿纪委监委:12388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19203
附件:2022年下半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政策性笔试加分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6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3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