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由广元市政府举办,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指导等功能于一体,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妇幼健康服务的国家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紧急招聘2名检验技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的;
(4)失信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事业单位情形的。
(二)岗位具体条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学检验技士及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同等条件下,具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人员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二、薪酬福利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工资标准,保险、绩效奖金及工会福利等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方案执行。
三、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2日—11月17日。
四、报名方式
将本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验证报告、资格证书的清晰扫描件制成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为“姓名+相关证件,投递至364625644@qq.com。(由于疫情原因,暂不接受现场投递简历)
五、招聘实施
(一)考核
1.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结合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医院人力资源科通知为准。
(二)体检
通过的拟录人员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医院要求执行,完成心理健康测试,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不予录用,所有体检费用自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实施全过程。拟招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凡提供虚假、或伪造相关材料,档案审查发现违法、违纪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录用及公示
经医院研究决定录用人员,按规定在医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简女士 范女士
联系方式:0839-2850015
18683978901 18508398210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滨河北路二段51号
邮政编码:628017
来源:http://www.gyfybj.cn/gyfy/article.html?id=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