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补充工作力量,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公开遴选职位为三
二、遴选范围
三、遴选条件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能力、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详见职位表)。6.年龄为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
本次遴选工作人员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实施。
(二)职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2022年11月23日发布职位调整公告。笔试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时间暂定于2022年12月上旬。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1.《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双面打印,彩色打印照片或粘贴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5.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6.所在单位开具的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证明;
7.司法行政人员(文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个人主笔的综合性文稿5篇(A4双面打印);
8.司法行政人员(会计)职位及司法行政人员(档案)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1,司法行政人员(会计)职位考察对象与遴选名额之比为2
考察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体检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体检均递补一次。
根据考察、体检等情况,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报名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南充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817-
附件:1.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2.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4日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80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