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属就业见习计划人员,非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数量
招聘对象:毕业2年内未就业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2021届、2022届);
招聘数量:公开招聘威远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就业见习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有一定的工作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3.学历及专业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未享受过就业见习政策;未与其他用工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限制招录(聘)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招聘公告在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网址为:http://www.weiyuan.gov.cn/zwgk/
(二)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报名地点:威远县统计局701室,联系电话:0832-8239314。
(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及本人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材料;
6.失业登记证明。
提示: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只能参与一次就业见习。报名者应对自己所提供报名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根据通过现场报名的人数确定招聘方式。
(一)各就业见习岗位通过现场报名的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可直接考察招聘到用人单位上岗。
(二)各就业见习岗位通过现场报名的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六、待遇和管理
(一)被招收为就业见习人员后,福利待遇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执行;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就业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二)就业见习人员需自行解决就业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并保证充分的见习工作时间,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三)就业见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单位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应聘资格一律取消、成绩无效,且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本次招聘及未尽事宜,由威远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8229314
监督举报电话:0832-8222208
附件: 1.威远县统计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需求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来源:https://www.weiyuan.gov.cn/wyx/gsgg/202211/2c2622f8485049a3b0ee3e4dcbfd65d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