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宁南县人民法院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宁南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1名。
二、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1、户籍为凉山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在20-35周岁之间(1987年11月1日-2002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4、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计算机操作熟练,中文打字速度快、准确率高;
6、身体健康;
7、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或近亲属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吸毒人员。
7、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四、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3日至11月4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宁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A406室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
2、提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报名时提交《宁南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
由宁南县人民法院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者提交材料、个人现实表现等分别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报考者所留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报考岗位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考试分计算机上机操作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计算机上机操作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计算机上机操作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根据考生笔试、计算机上机操作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和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若因计算机上机操作缺考等原因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试
考试当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超过考试时间15分钟未进入考场的,不准进入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布考试结果
面试结束后,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宁南县人民法院互联网站(http://lsnnfy.scssfw.gov.cn)、宁南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搜索宁南县人民法院)公布考试成绩。
八、体检
按照考试及面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体检。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退役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大专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优先进入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九、政审
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由宁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开展政审考察。
十、聘用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宁南县人民法院互联网站(http://lsnnfy.scssfw.gov.cn)、宁南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搜索宁南县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顺序递补。
十一、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对考试、考核、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二)待遇。工资待遇按现行法院书记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三)合同。与宁南县宁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年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可续签劳动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法部门纪检组全程监督。凡违反考试、考核、体检和政审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三、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4560081
附件:宁南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来源:http://www.ningnan.gov.cn/xxgk/jbgk/tzgg/202211/t20221102_2357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