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委办公室干部队伍结构,广纳优秀人才,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三服务”水平,拟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考调公务员。现提出建议方案如下。
一、考调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其以下岗位,名额为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人选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宜宾市各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最低服务年限;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6.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9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当月(2022年11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任职回避情形的,特别是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或电话等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中山街集中办公区(市委大院)市委办公楼二楼217室(市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
3.报名资料: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下载《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并如实、准确填写。
4.资格初审:报名者现场报名时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附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JPG格式,30KB以下)。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考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总分100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宜宾市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场次、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由考调单位通知考生到报名地进行资格复审,需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②档案专审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③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④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⑤党员身份证明。
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程序,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职位适应性和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及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考调数差额1名人员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分数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考察由市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派出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有报考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考调资格。
考察环节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等额提出拟考调对象,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因拟考调对象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试用及转任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拟考调对象,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考调对象,按转任相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调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相关纪律,如发现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可向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宜宾市委组织部举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参加本次公开考调的人员需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报名、笔试、面试等各环节需持健康绿码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防疫健康码异常的不能参与考调各程序且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
3.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考调纪律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参与考调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虚构工作经历或隐瞒服务年限等参与报名的、进入考调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考调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两年内不得参加市级公务员考调,也不推荐参加上级机关公开考试。
5.本次公开考调的具体条件,由宜宾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许丹 联系电话:0831—8200366,18716155202。
附件:1.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
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1
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
考调单位 |
职位简介 |
考调职位 |
名额 |
学历学位 |
年龄 |
专业 |
其他条件 |
中共宜宾市委 办公室 |
从事文会事服务相关工作 |
一级主任科员及其以下 |
4 |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
3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 |
不限 |
政治品德及个人品性好,组织纪律性和吃苦奉献精神强;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统筹协调、决策执行和办公实务能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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