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4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11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首场考试前24小时(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前10天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人员;
(2)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人员;
(3)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前的人员;
(4)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或健康码、行程码有异常者;
(5)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6)已治愈出院,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7)活动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味觉、嗅觉功能障碍等疑似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感染者)。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候考;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一、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考生须认真阅读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都江堰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18日
来源:http://www.djy.gov.cn/dyjgb_rmzfwz/c129255/2022-10/20/content_e6c088a066b34746988304c3aa4126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