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队伍结构,充实院长、主任队伍,推进园区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垭镇卫生院院长1名、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汛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省卫生系统选聘在编在岗并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
二、选聘名额和岗位
选聘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垭镇卫生院院长1名、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汛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1名。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3.职位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具有改革创新、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
(2)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或者中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不少于3年,其中具有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4.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五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
6.具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级别医疗单位副职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
7.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1)享受国务院津贴、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津贴;(2)全国医院优秀院长;(3)省级(含副省级)政府部门或省级(含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授予的卫生先进工作者;(4)省级(含副省级)政府部门或省级(含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授予的新冠肺炎抗疫先进工作者;(6)绵阳经开区公办医院在编在岗医生具有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医务工作者。
8.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9.报考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汛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岗位的考生需为中共正式党员。
10.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11.通过选聘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
上述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7.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情况的。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10月28日上午12∶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绵阳经开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电子邮箱(43477974@qq.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按“报考单位+本人姓名”的格式命名。
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
1.《绵阳经开区2022年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报名表》(按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提供);
2.1500字左右的《履职报告》;
3.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的同时还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聘任执业岗位执业证书;
6.现聘任职务证明;
7.获奖证书。
其中1—2项提供电子版,3—7项提供PDF格式原件扫描文件。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选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附件报名表的本人承诺栏签字确认,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绵阳经开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区党群工作部对报考者所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六、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根据报名情况,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请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
(一)面谈
若同一岗位的报考比例超过1∶5时,将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初筛。面谈由面谈工作组开展综合评分,分值为100分,根据面谈成绩按1∶5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若同一岗位报考比例不超过1∶5时,不开展面谈,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分值:100分;
2.面试方式:演讲+答辩;
3.面试时间: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答辩不超过15分钟。
根据岗位选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差额确定进入体检、综合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且该岗位前期进行了面谈的,则按面谈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该岗位报考比例未达到1:5,没有进行过面谈环节,则按面试主考官的分数高低来确定面试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选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区党工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将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具体时间、集合地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进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区党群工作部承担。
八、综合考察
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发展局以及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按照选聘名额与考察对象人数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选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通过区党工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区党工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并与选聘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区社发局、区党群部、选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本次选聘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岗位职务管理方面,设置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岗位职务。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面试成绩及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4.疫情防控。
(1)所有来(返)绵考生需按“健康绵阳”“绵阳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绵阳疾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最新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后方可参加审核和面试。
(2)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考生进入现场时,应当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7.3℃),经现场确认均无异常者方可进入。
(4)参加资格审核、面试的考生均需提供资格审核、面试前三天内两次核酸检测证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需间隔 24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审核、面试(核酸检测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
十一、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选聘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次公开选聘由绵阳经开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绵阳经开区社会发展局:0816—8356833
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816—8130022
监督电话:绵阳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0816—8333160
附件:绵阳经开区2022年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报名表(点击下载)
中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2年10月12日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9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