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关于更改2022年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方式的公告》,于2022年8月11日17:30前(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10月12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在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256号)。
四、资格审查方式
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2022年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确因疫情因素(本人正在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或本人所在地区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管控区无法外出)导致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提交相关材料的,经招考主管机关核实并同意后,考生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受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人(缴纳现金)。
(二)对完成缴费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七、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为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本次资格审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关注“自贡疾控”微信公众号,按照每日发布的“自贡疾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落实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3天内2次(间隔时间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若考生来自“自贡疾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明确应落实排查管控措施对应地区,则需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凡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1.进入资格复审地点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2.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及风险城市旅居史存在异常的考生;
3.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感染者的;
4.进入资格复审地点前10天内有境外、港台地区旅居史,面试前7天内有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国内重点地区名单根据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关于国内重点地区名单暨重点地区到(返)市人员管控措施》文件每日动态更新)且未落实完到区后管控措施的;
5.有来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和密接的密接;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资格复审地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参加资格审查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资格审查现场发现有发热(体温≥37.3℃)或(和)异常症状(呼吸道症状、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的人员,则由现场工作人员将其引导至临时隔离室复测体温,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资格审查;如复测体温仍异常,则再次向其确认报到前7天内工作生活轨迹和主要的人员接触情况,视核实情况无流行病学史,引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有流行病学史立即报区疫情防控组,采取后续措施。
(五)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我区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资格审查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区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参加2022年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前应签署《2022年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高新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9月29日
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3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