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康定市范围内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森林草原防灭火战斗队员共83名(限男性),所招聘人员属于劳动合同制用工性质,属单位自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4、热爱森林火灾防救、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5、具有康定市户籍;
6、经过考核录用的队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在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辞职;
7、具有小学及以上学历;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5以上;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身体素质;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2004年9月),退伍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9月—2004年9月)。其中小学学历年龄在18-24周岁(1998年9月—2004年9月),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30周岁(1992年9月—2004年9月);
9、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含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因违纪违规被有关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在学校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支持、参与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等活动的;
(3)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有犯罪嫌疑,已经立案尚未结案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5)退役人员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如实填报《康定市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森林防灭火队员报名信息表》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一楼
(联系人:杨洁 13568679991、刘彬 18508290878)。
(3)报名所需材料: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退役军人证、毕业证原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健康码、行程码及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将这三项内容手机截图彩打到一张纸上)、1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2张。
2、报名资格初审
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考生须真实、准确地填写《康定市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森林防灭火队员报名信息表》,并签订《承诺书》,若因考生填写个人信息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3、领取准考证
初审合格的考生,由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防火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为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100%。
报考防灭火队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能测试标准参照《林草系统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体能训练评定标准》执行。
体能测试项目:引体向上、3000米长跑。
体能测试占比:引体向上占考试比重40%、3000米长跑占考试比重60%,若总成绩有并列的情况,以长跑成绩优者优先录取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数量,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能成绩仍相同的,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次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经本人签字承诺后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政审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指定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市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领导小组核实后作出是否聘用的结论。
七、聘用管理、薪酬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为1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前,由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试用期人员的工作情况综合评定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劳动合同中应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予以明确。新聘人员工作满一年后,由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原则上继续聘用。
新聘人员工资待遇实行定额工资每月2500元,每工作两年且考核合格,工资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200元,新聘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政策(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八、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确保通讯电话24小时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若因通讯电话变动而导致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九、纪律监督
招聘考试工作在市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在康定市纪委监委监督下组织人事开展。考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若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0836-2822006
监督投诉电话:康定市纪委监委:0836-2870327
本公告由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康定市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9月23日
附件1:体能技能考核评定标准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PFmIG0Uq02EpPtkPyY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