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岗位
县烈士陵园管理局编外辅助性岗位1名,从事单位办公室辅助工作,使用时限3年。
二、聘用条件
1.户籍地或生源地为南江。
2.具有普通话测试等级二乙及以上证书。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善于学习,工作认真负责。
三、考核招聘程序
1.公告:将招聘岗位及条件、招聘方法等情况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 公告时间为5日。
2.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1寸证件照、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烈士陵园管理局办公室领取、填写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发给面试通知书。报名日期为2022年9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面试:面试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考核。面试试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邀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选派评委老师任面试考官参与考核。面试试题3道,答题时间15分钟,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专栏公布所有考生成绩及排名。
4.体检:面试第一名确定为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下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
5.考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政审考察参照《巴中市公开考核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执行。
6.公示: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与招考单位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
四、聘用待遇
工资标准“五险”按相关规定执行,由县财政按规定核拨经费。
五、纪律与监督
招募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试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者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无条件取消公招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六、特别提示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相关环节可能会出现调整,调整或补充情况将提前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目上予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因报考者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公告、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相关事宜均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nj.gov.cn/)公布。所有招聘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南江县烈士陵园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8266080。
附件:1.岗位信息一览表(点击下载)
2.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南江县烈士陵园管理局
2022年9月20日
来源:http://www.scnj.gov.cn/ywdt/gsgg/13785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