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热爱财政事业,熟悉财政评审业务,思维清晰,工作能力强;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相关要求,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在人事招考中违规违纪处于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名者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工程造价及相关专业学历;
(2)具有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分析判断及文字综合能力和处理专业复杂问题的能力,熟练使用各种工程专业软件,能独立完成大型项目的概、预算编制及评审工作;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具有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工作经历或熟悉安装、水利、公路桥梁等复合专业知识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好报名表(见附表),发送至电子邮箱:470623489@qq.com。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上午9:00至2022年9月16日下午5:00。
(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
沐川县财政局招聘小组具体负责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等工作。
1.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资格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后的人员,由招聘小组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在沐川县财政局。面试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现场参加面试。面试人员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3.考察:沐川县财政局招聘小组对面试合格人员,从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4. 体检: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若复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为沐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自聘编制外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6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沐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
五、聘用待遇
聘用合同签订后,采取按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绩效提成的方式付费,年报酬约10-20万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名、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咨询联系人:毛汶 联系方式:0833-4607882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沐川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沐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2022年9月6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4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