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对象确定
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确定为本次体检对象的考生共4名,详见附件。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本次体检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于8月16日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市教育和体育局609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对象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对象。
三、体检手续承办
请列为体检对象的人员于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7: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四楼会议室,填写《体检表》(贴上照片),随后在指定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
五、参检注意事项
列为体检对象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
2.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3.参检对象一律不得自带车辆,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4.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对象体检时须自行缴纳检查费,由体检医院按体检项目确定。
5.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和有关机关反映。
6.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填写《体检表》和体检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本次体检可能会调整日程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
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联系方式: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5269672;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0827-5813636。
附件:巴中市市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暨体检人员名单.pdf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8月15日
来源:http://rlzyshbzj.cnbz.gov.cn/xwdt/tzgg/22018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