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人员加分情形申报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加分资格,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本公告由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举报及政策咨询电话: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8-36465600 )。
附件:2022年眉山天府新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政策性笔试加分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2年8月10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3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