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县补充招录交警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其中勤务辅警25名、限男性,文职辅警5名、限女性。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男性学历为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退伍士兵放宽至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女性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应届大专毕业生在2022年9月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学校出具证明允许参加考试。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即1996年7月25日后至2004年7月25日以前出生的人员),退伍士兵或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94年7月2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六)身高要求:男性净身高172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及以上;体重要求:大于标准体重20%或小于标准体重20%为不合格。标准体重计算公式:(身高cm-100)×0.9(kg)。
(七)2019年1月1日前户籍在理塘县的人员。
(八)属于我县政法英烈(包括劳模、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因公去世的民(辅)警人员的配偶及子女;退伍军人;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维护稳定先进个人表彰的;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招聘为交警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3.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有吸毒史或有重大案底的;
4.截止2022年7月30日,仍在单位参保,购买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擅自离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的;
8.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9.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11.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
12.个人及直系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3.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14.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
1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参照)。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由中共理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理塘县委组织部、中共理塘县委政法委员会、理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理塘县财政局、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理塘县卫生健康局、理塘县公安局按以下基本方法和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3日(每日8:30至12:00,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理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楼办证大厅)。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本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士兵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白底2寸彩色照片4张,电子照片一张(20kb以内、jpg格式、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考生自备U盘或光盘拷贝)、个人及直系亲属征信报告。
4.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于2022年8月3日将该职位计划数做出相应的调减至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如均达不到开考比例将调整相应录用计划并公告。
5.疫情防控。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进入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所有考试相关场所,报名人员需全程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开展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新冠疫苗接种信息、测量体温等防疫工作。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7.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于8月4日8:30--12:00、15:00--18:00到理塘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二楼21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8.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17]472号文件规定,本次报考人员需缴纳考务费100元,进入面试的还需缴纳面试费80元。此费用一律不退。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勤务辅警:笔试占50%,体能测试占30%,面试占20%,文职辅警:笔试占60%,体能测试占20%,面试占20%。
1.笔试:勤务辅警笔试内容为汉语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测验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文职辅警笔试内容为汉语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测验和公文写作。笔试一律不允许迟到,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笔试时间:2022年8月5日9:00— 11:00(笔试地点:理塘县城关小学)。
2.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测评项目包括男子10米×4往返跑、15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为800米跑、10米×4往返跑、仰卧起坐。
3.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者,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2022年8月6日9:00 (体能测试地点:理塘县第二中学)。
4.加分条件:(1)县公安局英烈、因公牺牲、因公死亡直系亲属及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笔试、体能测试两项成绩折合后的基础上加2分;(2)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在校期间荣立个人一等功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二等功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荣立个人三等功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3)退伍士兵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在部队中荣立个人一等功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二等功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荣立个人三等功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5.面试:根据笔试、体能测试两项综合成绩高低情况,按照招聘名额1:2进入面试;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抽签号。面试时间为5分钟,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2022年8月8日09时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县公安局点名、抽签,考生在点名结束后未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2022年8月8日(面试地点: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6.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男子前25名、女子前5名进入体检。末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勤务辅警按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文职辅警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三)体检、政审及公示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可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递补1次参加体检。
体检地点:理塘县人民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对综合成绩、体检、政审合格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署真实姓名、具体线索。
五、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经费、待遇及经费来源
(一)交警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经费、生活补贴待遇等相关经费均由县财政负担并纳入预算。
(二)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在聘用期内,按海拔标准执行生活补贴。新招录的交警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首次聘用期为三年,聘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考察合格需续聘的人员,签订续聘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聘期内,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自动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交警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期间,“五险一金”按照理塘县人民政府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现行政策的文件执行,单位部分由县财政解决、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县成立交警警务辅助人员补充招录工作组织机构,由中共理塘县委政法委员会牵头,中共理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理塘县委组织部、理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理塘县财政局、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理塘县卫生健康局、理塘县公安局负责公开补充招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七、其他事项
(一)此次补充招录交警警务辅助人员,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合格后按本方案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二)此次补充招录的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在聘用期未满1年的不得参加其他就业考试。
(三)按照警力的合理分配原则,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的需要,对此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进行统一分配。聘用警务人员由县公安局负责集中培训后上岗。
(四)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2022年县公安局公开招聘交警警务辅助人员考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地址:理塘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二楼215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836-5322618 0836-5325789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地址:中共理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836—5322361
中共理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理塘县委组织部
中共理塘县委政法委员会 理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理塘县财政局 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
理塘县卫生健康局 理塘县公安局
2022年7月2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2TRNoRgHM7juyASfBsux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