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10名(不占编制),主要从事案件审理记录和法律文书校对、印制、送达及资料归档以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条件
1.雅江籍常住人口(户籍以2022年7月25日前在雅江县的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服从组织安排;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4.2022年07月25日前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明需在学信网上有登记注册信息);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90年7月25日至2002年7月25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8.有法、检两院工作经验人员优先招聘。
三、以下人员不在招录范围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辞退的;
9.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10.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报考流程
1、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工作由雅江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雅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836-5123252)
报名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以学信网上登记注册信息为准);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退役军人参加报名,须持本人退伍证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5)有从事基层法、检两院工作经验者,需由原单位提供证明;
(6)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
雅江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
3、缴费
考生在现场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100元/人。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收费标准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执行。
4、准考证领取
于2022年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雅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逾期未领取准考证导致考生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不足2:1比例的,按2:1的比例相应调减招聘名额。
五、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值分别为100分。
1、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日(早上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雅江县县情。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40%
2、速录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2022年8月2日(下午15:00—16:00)
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测试内容:采取发放速录资料,参考者以计算机输入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
速录技能折合成绩=速录技能成绩×20%
3、面试
按照笔试折合成绩+速录技能折合成绩,以招聘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折合成绩与速录技能折合成绩之和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予以公布,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协调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4、加分
有从事基层法、检两院工作经验者每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在综合成绩总分基础上折合后加1分,累计计算折合加分不超过3分;退役军人在总成绩基础上折合后加0.5分。
5、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速录技能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加分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雅江县人民医院
根据招考名额,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聘用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以体检结果为准的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考生在各个考试环节均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在各个考试环节,均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 3摄氏度)且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参加当天考试。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4.参加考试前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八、公示及政治审查
1、公示
体检合格后,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和监督举报电话。若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3天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政治审查合格后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2、政治审查
雅江县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领导小组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中发现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政治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九、递补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两年内有效。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政治审查不合格、聘用前自愿放弃、离职等行为出现的缺额的,可由雅江县人民法院按程序向雅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从此次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体检、政治审查、公示合格后的人员中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十、聘用管理
1、签订劳动合同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及政审合格的考生,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具体用人单位与聘用制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方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或因单位管理体制发生变化等原因不能续聘时不再续聘。
2、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参照《雅江县警务辅警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雅府办【2018】124号文件规定的待遇实行。
3、聘用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具体管理。
在聘用期间,严格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雅江县警务辅警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和个人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规定执行。
4、其他
新聘用的书记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过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制书记员在岗位期间出现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等情况,其所产生的费用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
十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雅江县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领导小组,由县人社局牵头,县人民法院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本公告由雅江县人民法院、雅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雅江县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投诉电话:
雅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15328791444
咨询电话:
雅江县人民法院:0836-5123252
雅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512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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