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募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于2022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办公室(前锋区鑫鸿路8号永和润滑油厂三楼)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面试人选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7月26日公告,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定为2022年8月1日,递补资格复审具体事宜见递补资格复审公告。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密切留意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官网),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三、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应携带的资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笔试准考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职位要求毕业证的,可出具本人学生证或院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后打印)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四川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1份;
(四)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面试事宜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5日,上午8:30前考生进入候考室,9:00开始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审题5分钟,答题10分钟。
其他面试等事项详见发放给考生本人的《面试通知书》。
五、疫情防控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须完成入境疫情防控措施后,凭居住地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参加本次考试。
(四)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前,请考生提前准备和提供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第二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应主动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居家健康监测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达到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一)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广安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健康广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广安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终止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合理安排个人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追究责任。考生提供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三)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有关体检、考察事宜,另行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未尽事宜,请与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826-2889299。
附件:2022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广安市前锋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8日
来源:http://www.qf.gov.cn/qfqrmzf/c100381/2022-07/18/content_2f3ec0de4e084078a33c935bf8eac1d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