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计划
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招录2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其中,战斗员6人、驾驶员12人、防消联勤辅助人员2人。
二、招录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5.战斗员、驾驶员须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防消联勤辅助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男性,年满 18 周岁以上,不超过28周岁,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特殊专业技能人员,以及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录用,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标准由古蔺县消防员招录联席单位商议确定。
2.驾驶员:男性,年满 18 周岁以上,不超过33周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或B照,且B照驾龄3年以上(A3除外),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以及持有A照、具有高海拔地区车辆驾驶经验或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录用,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标准由古蔺县消防员招录联席单位商议确定。
3.防消联勤辅助人员:年满 20 周岁,不超过30周岁,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
(三)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法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团籍;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被依法列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录或辞退的;
6、有纹身或是影响躯干和四肢正常活动的疤痕。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招录的对象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善资料并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蓝底),于即日起至2022年7月22日18时前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类专长证书复印件交至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综合办公室。
报名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古蔺县天城名都A区旁县公安局新办公大楼后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830-7222339(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期间拨打电话)。
四、招录流程及内容
报名结束后,古蔺县消防员招录联席单位组织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查看报名条件是否合格,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一)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接到通知后,本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要求的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有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3000米跑3个项目,岗位适应性测试有负重登六楼、拖拽2个项目,单项科目满分10分,体测成绩占总成绩50%(体测标准见附件2),其中任何一项不得分者将取消下一科目的测试资格,3000米跑在10分钟以内者通过全部招录流程后优先录取。此外,报考驾驶员岗位,还应参加驾驶技能测试的考评,考评结果不计分但作为岗位录用决定依据。
(二)面试和心理测试
接到通知后,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过程中,重点考察报考动机、性格特征、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采取面谈对话的方式进行。此外,所有岗位须参加心理测试,考评结果不计分但作为岗位录用决定依据。
(三)体格检查
体检人员名单按照总成绩高到低等额确定,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范围,对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予录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次日内书面申请再次复检,经用人单位研究,可以对其进行一次复检,逾期不予受理,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查复检。复检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不另发公告。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政治审查
报考人员体检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函告县公安局,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和相关信息报县公安局,进行无犯罪记录和政治审查,用人单位依据公安机关提供的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和录用。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按照招录对象的个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面试总成绩分别排名,综合驾驶技能测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心理测试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和拟补录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录用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考核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用。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奖励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对中共党员和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人员和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入职培训。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为期两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它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
六、管理模式
经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合格后按相关规定,由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统筹分配至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辖各基层消防队站工作。录用人员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教育体系、训练考核体系和调度指挥体系,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参加执勤备战期间24小时在岗参与执勤备战,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以及个人主动申请辞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与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培训期)2个月,试用期仅发放试用期工资。
七、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古蔺县古蔺县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所确定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项目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实行“一级多档”,每个级别设若干工资档次,基本工资不低于4100元。
2.除基本工资外,担任队干部、班长、驾驶员、战斗员等职务的,按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因任务需要,工作期间参加执勤备战的,按规定发放执勤补助、高危补助、现场救援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缴纳五险一金,并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3.在职期间,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骨干培训、驾驶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
4.参加执勤备战期间食宿由单位统一保障。
八、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古蔺县消防队员招录联席单位对招录过程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830—2646907。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和相关政策由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报名表.docx
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12日
来源: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content_7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