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体检入闱人员名单(附件3)
二、递补体检安排
递补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将通过电话告知,体检结果在广元组工网公布,考生集合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三)体检当天前 3 天 2 次(采样时间间隔 24 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广元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电子版均可,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四)体检费用500元左右(自备现金),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严格遵守时间规定,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做好行程安排,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二)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三)如需检查矫正视力的人员,请自备眼镜。佩戴隐形眼镜的检查对象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使用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
(四)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胸片等放射性检查。
(五)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各类装饰品以及印花类衣物,女士请勿穿连衣裙以及连裤袜。
(六)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违规,将按规定处理。
(七)请参加体检的考生逐项如实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的有关内容,体检当日体温项目暂不填写。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体检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到(返)广元市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提前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如实反映本人相关情况。其中,到(返)川考生须在各查验点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扫描“入川即检特殊场所码”(简称“入川码”),“四川天府健康通”将进行弹窗提示,请考生按照提示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体检时,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体检当日前 3 天 2 次(采样时间间隔 24 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广元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电子版均可,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参加体检。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体检,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五)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体检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6)体检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7)按四川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提示表,有A、B类地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注:A、B类地区具体名单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
(8)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六)为避免影响,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四)款要求执行。
(七)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八)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广元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健康广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广元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39-3289151。
附件:1.广元市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第四批).xls
2.广元市2022年度基层选调生和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第三批).xls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22年7月8日
来源:http://www.gyzzb.gov.cn/gyzzb/article.html?id=18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