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在泸州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的工作中,泸州市公安局执法勤务(特警)(职位编码43304003)1名考生自动放弃政治考察资格,该职位出现空缺。根据《公告》的规定: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招录单位申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政治考察环节。拟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须体能测评合格,且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公开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61.22分)。
本次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领取体检通知书
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于2022年7月1日上午9:00至12:00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到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泸州市江阳区况场街道康城路三段泸州市公安局新业务大楼915室)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22年7月5日上午8:30前到泸州市公安局(泸州市江阳区况场街道康城路三段泸州市公安局新业务大楼)一楼大厅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如未上交,按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体检当日应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川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到地点(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体检当日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核验身份时除外);如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直辖市所在县(区)其它乡镇(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本人体检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体检。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终止体检;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凡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1)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体检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体检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和直辖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隔离管理或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5.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等信息。
6.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服药等)8-12小时。
7.体检费自理(约500元,按实收取,请自备现金)。
8.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附件:泸州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泸州市公安局
2022年6月24日
泸州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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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职位编码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准考证号 |
总成绩 |
体能测评 结果 |
名次 |
邱杨飞 |
男 |
43004003 |
泸州市 公安局 |
执法勤务 (特警) |
3051040105420 |
80.850 |
合格 |
2 |
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055b05c1c4f146d8b0aa01b56e5e80d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