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知
考试信息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未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递补、调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选聘职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岗位8个,会计岗位2个,选聘人数共14人。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及会计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和范围
龙马潭区以外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事业人员),其中,事业人员还须符合按照单位经费来源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执(职)业资格及职称资格等证书、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聘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截至2022年7月4日,已满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且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已满。
4.工作经历:岗位编码2022701-2022708须具有五年以上教龄,岗位编码2022709-2022710须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时间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近两年本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5.具备本公告选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7月4日。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选聘单位联系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考试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泸州市龙马潭区玉带河学校学术报告厅(龙马潭区陶然路三段125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及会计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岗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
(3)近两年本人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现工作单位鲜章)。
(4)报考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见附件3),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报考者如系事业人员,须提供进入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如:公开考试招聘登记表、直接考核招聘登记表、政策性安置文件等材料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占编聘用文件等)、现聘岗位的岗位聘用审核表等材料的复印件;报考者如系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或职级的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
(6)个人自荐材料1份。
(7)年龄放宽的印证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若没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上须签“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文件出处单位公章)。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准确填写报考学校、岗位编码及岗位名称。
因应聘者个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代替其参加资格审查,但需提交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选聘条件进行。报考者携带本公告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心理测试通知书》。
(二)考核测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考核测试前进行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心理测试通知书》。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核测试环节。心理测试结束后,合格人员领取考核测试通知书,考核测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地点详见《考核测试通知书》。
2.所有参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进入下一程序的对象。
3.报考职位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情形时予以加试,加试形式及内容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决定。
4.考核测试成绩及排名在考核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布。
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和调动对象。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选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进行公布。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岗位选聘的人数进行等额考察,考察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组应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与调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公开选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拟聘人员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调动手续办理,未经选聘单位同意逾期未办理调动手续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选聘的岗位实行评聘分开。选聘人员在龙马潭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并遵守龙马潭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若有违约须严格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报考人员(含被委托的资格审查人员)在资格审查、心理测试、考核测试、体检当天需提供本人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考前7天内有B类地区(B类地区详见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的四川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提示表)旅居史,且无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二)新冠肺炎病毒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本次选聘的报考者均需全程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心理测试、考核测试、体检等过程,均需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扫码亮码,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选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不收取面试考务费,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二)本次公开选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龙马潭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监组举报。
(三)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因考生个人原因而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为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查实,取消其公开选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自觉服从组织对工作的分配、调动和安排。
十一、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2522061
监督电话:0830-251825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及会计岗位需求表.xlsx
2.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及会计报名登记表.doc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23日
来源:http://www.longmatan.gov.cn/xw/tzgg/content_66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