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海外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其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报考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及其他有关条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处分期内或影响期限未满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6月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手机扫描二维码(二维码详见附件2)
或搜索公众号“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点击“提交报名”栏进入“港汇人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报考人员造成聘用单位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 根据报考人员投递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研究可调低该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或调减岗位人数。如有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告。
1.笔试科目1科,笔试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分析、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及地点。确定后将通过邮件发送《笔试通知书》。笔试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通知书》和48小时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1.复审方式: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资料及学历、专业相关证明,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1.按照拟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如遇到末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48小时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参加面试。
3.本次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适岗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由考官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2.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年内因试用期不合格或离职出现空额情况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七)公示
1.经体检、考察合格者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3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拟聘用人员公示3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区属国企)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使用。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证、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薪酬待遇按照《成都市青白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3.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机构: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举报电话:028-83690268。
4.本公告未尽事项,最终解释权归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408090906(陈老师)。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028-83665798(汤老师)。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岗位表(点击下载)
附件2报名二维码(点击下载)
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0日
来源:http://www.qbj.gov.cn/qbjq/c137429/2022-05/30/content_666ee13b7cd34191a00933ec9ffd40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