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入闱人员确定
(一)四级联考。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2022年上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63.45分。体检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定向招考。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四川省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64.35分。体检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基层选调生。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选调其他达到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四川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62.5分。体检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3。
二、体检时间及安排
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请体检入闱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招录机关将电话联系并发放《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标准
体检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责任自负。
(二)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体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五、疫情防控
(一)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体检医师要求需摘除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二)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体检当日前3天内2次(2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最后一次核酸采样时间不超过体检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纸质、电子版均可),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参加体检。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体检,应配合到体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检。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体检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按宜宾市防疫要求公告的有A、B类地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注:A、B类地区具体名单见“宜宾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
7.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四)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宜宾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我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生在体检时应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终止录用程序;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如需调整体检时间、地点等事项的,我们将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区号0831)
宜宾市委组织部 8225337
宜宾市市场监管局 8909191
宜宾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8909316
宜宾市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8909307
宜宾市林业和竹业局 8223376
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339895
宜宾市航务事务中心 2365733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323161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翠屏区大队 2323161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叙州区大队 2323161
宜宾市就业创业和农民工服务中心 5103489
宜宾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8204733
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8225814
宜宾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8233941
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 8226739
宜宾市经济社会调查队 8224595
宜宾市普查中心 8224595
宜宾市水产渔业站(市渔政监察支队) 8239394
宜宾三江新区 2108053
宜宾“两海”示范区 4618516
翠屏区 8221050
南溪区 7855702
叙州区 6206188
江安县 2600085
长宁县 4628953
高县 5230533
筠连县 7915454
珙县 4065671
兴文县 8823073
屏山县 5720735
附件: 1.宜宾市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入闱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宜宾市2022年定向招考公务员体检入闱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3.宜宾市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体检入闱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点击下载)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2022年5月26日
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dda87f74-fe84-4c97-94d6-3f7801346da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