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31日)。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对加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举报或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举报或逾期举报的,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
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委监委:0833-2711083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3—2713333
附件:2022年上半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情况公示表(点击下载)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5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4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