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2年6月16日至17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将加分材料交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便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加分。(特别提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交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材料不齐备或非原件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请考生随时关注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 www.njpta.org.cn)及内江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号“njrsks”,掌握笔试最新动态。
咨询电话请拨打:0832-8119805
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5月20日
来源:http://njpta.e21cn.com/newsDetail/12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