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含递补)结果
(一)综合事业单位
进入资格复审的269名考生经复审,共有233人合格,33人放弃,3人不合格。
(二)教育事业单位
进入资格复审的98名考生经复审,共有88人合格,6人放弃,4人不合格。
(三)卫生事业单位
进入资格复审的59名考生经复审,共有53人合格,6人放弃。
(四)递补结果
根据《公告》规定,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因部分递补人员放弃、复审不合格以及部分岗位已无人递补,综合事业单位最终确定24人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经复审,12人合格,12人放弃。教育事业单位最终确定10人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经复审,3人合格、5人不合格、2人放弃。卫生事业单位最终确定6人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经复审,3人合格、3人放弃。
二、考试总成绩
(一)综合事业单位
综合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合格的245人中5人缺考,实际进入面试共240人。
综合类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教育事业单位
教育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合格的91人中1人缺考,实际进入面试共90人。
教育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一)卫生事业单位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的56人进入体检。
2.体检
卫生事业单位体检由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公告》规定已于2022年5月7日组织进行。经体检,55人合格、1人不合格(已申请复检)。
卫生事业单位因报考人员放弃、取消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综合、教育事业单位
1.进入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公告》规定,综合、教育事业单位根据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其中:综合事业单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招聘名额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本次招考其他(相同层级、相同学历层次要求)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不得进入体检。综合事业单位确定129人进入体检。教育事业单位确定47人进入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
综合、教育事业单位体检分别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综合事业单位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教育事业单位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修定后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要求
综合事业单位进入体检人员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16:00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到甘孜州人力资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康定市南郊木雅路二段308号人社大楼1002室)领取《体检通知单》。教育事业单位进入体检人员携带以上材料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16:00时到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会议室(康定市光明路192号州人民政府院内)领取《体检通知单》。
综合、教育事业单位进入体检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复)检中有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形的,取消体(复)检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综合、教育事业单位因报考人员弃权、取消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结果、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甘孜州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结果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花名册》(附件1)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 “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州外考生请提前登录甘孜州入州报备微信小程序并按相关要求提交个人信息。
(二)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体检前7天内有 “四川疾控健康提示”划分的国内和省内A类地区和B类地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5.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三)无上述第(二)条所列情形的考生按下列要求执行:
1.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提供本人体检前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2.考生参加体检时,要自觉遵守现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入场扫码、体温检测和证件查验。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体检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体检。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咨询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836-2834722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6-2877572。
附件:1-1.《甘孜州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结果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花名册(综合)》 (点击下载)
1-2.《甘孜州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结果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花名册(教育)》 (点击下载)
1-3.《甘孜州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体检结果花名册(卫生)》 (点击下载)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来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6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