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1.乐山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责任规划师1名。
2.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审查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乐山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4日08:00至2022年6月20日18:0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聘任职位。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乐山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机关指定电子邮箱。
报名指定电子邮箱:
(1)乐山市自然资源局:361719100@qq.com
(2)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zhangjiabei20@qq.com
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笔试后的资格复审和考察中的资格复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或者聘任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聘任机关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原则上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聘任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本次招聘职位,或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直接选聘。直接选聘的程序按《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条规定进行。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突出岗位特点,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测评总成绩的40%。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知识测试成绩×15%+专业知识测试成绩×25%(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以招聘机关通知为准。
2.面试。按聘任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现场作业两种方式进行,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每门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占考试测评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20%+现场作业×40%(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以招聘机关通知为准。
考试测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按照聘任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可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并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包括了解工作实绩、查阅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根据考试测评成绩、考察结果,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六)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任人员名单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七)办理聘任手续
聘任机关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聘任合同载明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解除聘任合同情形,违约责任等条款。
考察、体检、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进行递补。
四、聘期管理
(一)聘期
按照聘任制公务员有关规定,职位聘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
试用不合格人员由聘任机关解除聘任合同,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在同一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中递补。聘任制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登记,人事档案由聘任机关管理和保存。
(二)考核
聘任机关根据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依据聘任合同,全面考核聘任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其完成聘任合同确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合同期满后是否续聘或转为委任制公务员的重要依据。
(三)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五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聘任制公务员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依法接受监督,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各项工作。组织招聘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处理。凡在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六、疫情防控事项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乐山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我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乐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乐山市委组织部:胡老师,0833-2092404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白老师,0833—2448872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老师,0833-2131153
附件:1. 2022年乐山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点击下载)
2. 2022年乐山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2022年5月13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44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