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及心理测试安排
(一)体检、心理测试时间和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8:00。若考生因疫情防控等客观因素影响无法按上述时间来绵完成体检、心理测试的,可联系绵阳市委党校并提供有关情况证明,并于7月31日前完成体检、心理测试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及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地点:在绵阳市委党校广场集合统一前往指定医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 17780158517。
(二)体检、心理测试的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须准备以下资料:
1. 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 本人的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
3. 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4. 本人须持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并随时关注“绵阳疾控”公众号疫情防控提示,也可登陆“绵疫控”微信小程序查询绵阳市最新疫情管控政策,来绵阳前一天需与用人单位对接,确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5. 填报健康筛查承诺书(附件2)。
(三)体检、心理测试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和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应禁水、禁食8至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4.参加体检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费用
体检、心理测试所产生的费用由绵阳市委党校承担。
(五)体检、心理测试纪律
考生须遵守以下纪律,一经发现违反纪律的,将由市委党校视情形确定是否取消违纪考生的体检、心理测试及录用资格:
1.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须关闭电源并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不得随身携带;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3.考生体检时要记住自己的编号,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4.体检中服从安排,紧跟引检人员;
5.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隐瞒病史;
6.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的项目,切勿漏检。
(六)复检及递补
1.复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7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电话:0816—2228177)。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考录资格。
2.递补。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的,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程序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签订《2022年绵阳市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或报名考生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将取消引进资格。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附件:1.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绵阳市委党校)
2.健康筛查承诺书
中共绵阳市委党校
2022年5月11日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8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