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2022年5月17日18:00前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地点:攀西人才市场(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机场路学府广场1号楼,老政务中心上行50米)。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除携带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企业人事主管部门>,县(区)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一)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
1.优秀村(社区)干部需提供截止到2022年2月24日,连续担任四川省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因开展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原书记(主任)职务调整为其他常职村(社区)干部或村临时党组织书记(工作委员会主任),现又担任书记(主任)的人员,持任职证明1份(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种具体职务),并加盖乡镇(街道)党(工)委及县(区)组织部门印章。
2.“已退出贫困村”第一书记或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需提供截止到2022年2月24日,任职已满2年、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证明1份(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xx村第一书记),并加盖县(区)组织部门印章。
3.报考时(截止2022年2月24日)年龄超过40周岁但未满45周岁的(1976年2月24日以后出生),还须提供获得的相关表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2010年之前,省直机关及以上表彰,市(州)及以下党政机关按规定程序授予的表彰。②2010年国家对表彰奖励进行规范后,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省直机关会同省人社厅开展的表彰。川清联〔2010〕1号中列出的表彰项目及省委防邪办、省国安厅的表彰项目,可由主办单位单独授予】。
(二)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
1.优秀工人需提供的材料
(1)截止到2022年2月24日,在四川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在四川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且成绩突出的证明材料1份(加盖单位印章);
(2)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的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优秀农民需提供的材料
(1)截止到2022年2月24日,在四川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5年(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成绩突出的证明材料1份,并加盖乡镇(街道)党(工)委印章;
(2)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由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加盖印章的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
2.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件、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本人户籍所在地)出具“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22年2月24日前退役”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艰苦边远县(区)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供本人工作地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在编在岗证明材料1份。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区)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供市(县、区)组织部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材料1份(需注明具体起止时间)。
4.退役军人(不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本人在2022年2月24日前退出现役证件或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本人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在2022年2月24日前退役证明材料1份。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军人(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材料1份(特岗教师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仅收取现金)。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市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于2022年5月19日12:00前结束。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5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要求和面试人员须知,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防疫事项
(一)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二)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答题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所有考生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均需持本人48小时内由攀枝花市范围内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和纸质均可,下同),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和面试。
(四)抵攀时,有四川省疾控健康提示公布的A类和B类地区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攀考生,抵攀后需进行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解除隔离后方可参加考试;有B类地区未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攀考生需实施抵攀后3天2次(间隔24小时)咽拭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再参加本次资格审查和面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资格审查和面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资格审查和面试前7天内有四川省疾控健康提示公布的A类地区、B类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地区旅居史的;资格审查和面试前7天内有B类地区没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地区旅居史但未完成抵攀后3天2检的。
6.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3天2检的考生;
7.资格审查和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六)鉴于近期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攀枝花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攀枝花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应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考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职位编码为:60030001)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负责。
(二)报考各县(区)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因考生通讯不畅所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五)攀枝花市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面试成绩、体检、公示等后续公告将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委组织部0812—3350424
攀枝花市东区0812—2222712
攀枝花市仁和区0812—2906909
攀枝花市米易县0812—8177172
攀枝花市盐边县0812—8662616
附件1 定向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2022年5月7日
来源:https://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200&type=Recruitment&Guid=NEWS7D263AA0CE79104360D1F2AAB12186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