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名单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及心理测试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到绵阳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心理测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到绵阳市指定医院开展。根据工作安排,体检、心理测试工作原则上应于5月23日前完成。若考生因疫情防控等客观因素影响无法按上述时间来绵完成体检、心理测试,可联系用人单位并提供有关情况证明,并于7月31日前完成体检、心理测试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及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心理测试由指定医院采用统一专业标准执行。
(三)复检
初次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检测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用人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体检复检由用人单位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心理测试复检到绵阳市指定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心理测试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复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费用
体检、心理测试所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准备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体检前由用人单位核实身份;须准备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和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应禁水、禁食8至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待生产或哺乳期结束后再安排补检;
5.本人须持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并随时关注“绵阳疾控”公众号疫情防控提示,也可登陆“绵疫控”微信小程序查询绵阳市最新疫情管控政策,来绵阳前一天需与用人单位对接,确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六)纪律
考生须遵守以下纪律,一经发现违反纪律的,将由用人单位视情形确定是否取消违纪考生的体检、心理测试及录用资格:
1.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须关闭电源并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3.考生体检时要记住自己的体检编号,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4.体检中服从安排,紧跟引检人员;
5.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隐瞒病史;
6.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的项目,切勿漏检。
三、政审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结合各地疫情防控要求选择函件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应于5月23日前完成。若考生因疫情防控等客观因素影响无法按上述时间配合开展政审考察,可联系用人单位并提供有关情况证明,并于7月31日前完成政审考察工作。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政审考察无法正常进行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签订合同
体检、心理测试、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因体检、心理测试、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用人单位以及考核组协商确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或报名考生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将取消引进资格。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三)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如有未尽事宜,将以补充公告及时通知,由中共绵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及政审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及用人单位联系方式(点击下载)
中共绵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8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