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经过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3、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初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请于5月13日前注册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个人业务”栏进行“公益性岗位申请”,或关注“四川省e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个人认证,点开“就业创业服务”“微申报”进行“公益性岗位申请”,也可持本人身份证明向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向有关单位推荐。
三、安置及用工形式
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双方达成意向后,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交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期限一般3年,距初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初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
咨询电话:巴中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0827-5281300;巴中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援助科 0827-5266852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7日
来源:http://rlzyshbzj.cnbz.gov.cn/xwdt/tzgg/21816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