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广安市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广安市考试指导(市公务员测评)中心201室(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
(三)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考生需按照《四川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面试资格审查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样表请登陆网上报名网站下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若学生证上无专业信息则需由学校出具明确专业情况的相关证明)、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考生,需提供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或生源地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
4.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提供高校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无证书(证书遗失)的需提供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注明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和起止时间)。
5.获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取得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若证书原件不慎遗失的,需由发证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6.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费用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自备现金)。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14日(星期六)。
(二)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面试资格审查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前,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来(返)川考生,须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扫描“入川码”,收到弹窗提醒后24小时内在川完成1次核酸检测。临时弹窗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检测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六)考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按四川省防疫要求公告的有A、B类地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7.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广安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健康广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广安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它有关事宜
(一)请考生提前合理安排个人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二)考生提供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三)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有关体检、考察事项,另行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26-2390075。
附件:广安市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6日
来源:http://www.gadj.gov.cn/news/newsNoticeInfo.html?id=3630aedd4c5d49f08ad40b7dcff64d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