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应以真实姓名向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公示期间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本公示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38169030(市委组织部)
附件:2021年下半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22年4月25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3228.html